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三家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哄抬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9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刊登了“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三家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哄抬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文章。
文章表示,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锲特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诚胜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誉畅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哄抬汽车芯片价格行为共处250万元罚款。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密切关注芯片领域价格秩序,强化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汽车芯片案件答记者问
问题1:请介绍此次三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在疫情冲击后经济快速恢复期,我国经济恢复还不均衡,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元气尚未完全恢复,需要一个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
今年上半年,受全球半导体行业整体开工不足、日本地震、美国德州暴雪等事件叠加影响,汽车芯片供给严重不足。我国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大,对芯片需求明显增加,加之5G技术发展迅速,电子领域对芯片的需求快速增加,挤占了部分汽车芯片的产能,导致国内汽车芯片供需失衡。汽车芯片是汽车制造业重要元件,一辆普通汽车需要芯片200多颗,新能源汽车则至少需要500颗。汽车芯片短缺导致我国汽车产销明显下降,我国6月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55.5万辆和156.9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8%和4.7%。
与此同时,国内有个别不法商贩、游资集团恶意抢购芯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部分汽车芯片价格持续上涨,有的上涨3-10倍,个别上涨达30-40倍,严重影响了我国汽车行业有序生产和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强价格监测、组织开展行业调研,了解汽车芯片供需及价格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加强违法线索摸排,严厉打击个别经销企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派出调查组,根据价格监测和线索摸排情况,依法对部分汽车芯片经销企业涉嫌哄抬价格行为开展调查。
问题2:请介绍一下这三起案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针对部分汽车芯片价格大幅上涨问题,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加强价格监测,全面摸排线索。根据调查,今年以来,汽车芯片生产商、授权代理商等销售芯片价格上涨幅度为10%-15%,个别芯片上涨50%。有个别经销企业趁机恶意抢购短缺芯片,大幅加价销售,哄抬价格,牟取高额利润。在掌握具体线索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两个专项调查组,分别赴上海、深圳对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开展调查。
经查,上海锲特、上海诚胜、深圳誉畅3家经销企业大幅加价销售部分汽车芯片,如进价不到10元的芯片,以400多元的高价销售,涨幅达40倍。而在供需平衡交易条件下,汽车芯片贸易商的加价率一般为7%-10%。上述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
9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三家经销企业哄抬汽车芯片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处罚款250万元。
问题3:近期,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问题的社会关注度很高。在何种情况下,经营者加价行为会被认定为哄抬价格?
今年以来,我国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一些品种价格连创新高,对下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影响较大。个别不法商贩、游资集团恶意抢购、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利于我国经济恢复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对此将严肃处理。
在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将自主定价等同于随意定价的错误观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但不能仅强调市场供求,不考虑生产经营成本。企业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同时,经营者价格行为,即定价策略、价格标示、运用的价格手段都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哄抬价格行为往往发生在特定时期,也就是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才有可能发生。目前,我国在食品、服装等日常生活用品方面,市场供求关系主要表现为供大于求,呈现出买方市场的消费特色。在这种背景下,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不具备客观条件。但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际市场供求突发波动带动国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导致全国性或局部性供不应求等特定条件下,哄抬价格就有可能发生。
在本案中,三家经销企业就是利用我国汽车芯片供需失衡,在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大幅加价销售汽车芯片。下游汽车零配件企业因无芯片可用,面临断供违约赔偿的风险,不得不接受当事人高额报价。经销企业这种大幅加价行为,不仅不能增加产品供应,缓解供需矛盾,反而制造紧张情绪,致使零配件制造商、车企等各环节恐慌性备货,进一步加剧供需失衡,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